紅網南縣站7月14日訊(通訊員 姚賽)為“親上加親”,嫡親表兄妹經家人撮合“結婚”,1年後,兩人感情走到盡頭起訴“離婚”,方知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無效。日前,湖南南縣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無效婚姻糾紛案,並依法判決婚姻無效。
  劉某的父親與楊某的母親是同母異父的兄妹,劉父和楊母兩兄妹關係甚好,為了能加強兄妹之間的密切聯繫,兩人決定親上加親,勸說自己的子女劉某與楊某結為夫婦。2012年12月,兩人在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,“有情人”終成眷屬後,全家人歡歡喜喜,其樂融融。2014年5月,劉某與楊某因性格不合,感情不好,開始分居。劉某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至法院,要求與楊某離婚。
 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,劉某與楊某系嫡親表兄妹,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,劉某與楊某的婚姻登記行為,已違反了我國《婚姻法》禁止結婚的強制性規定,其婚姻自始無效,劉某與楊某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,依法應予解除。法院已就相關法律知識向雙方進行了宣傳教育。  (原標題:南縣嫡親表兄妹“親上加親” 離婚時方知婚姻無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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